一、体检对象
参加健康体检的对象为:2009年6月30日前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在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体检时间
1、从2009年8月1日开始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
2、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机构
苏州九龙医院、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娄葑医院斜塘分院、娄葑医院车坊分院、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卫生院、苏州工业园区跨塘镇卫生院、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卫生院、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
四、其他事项
1、《体检手册》在8月15日前送达退休人员手中。因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领取到《体检手册》的体检对象,可致电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信息核对。联系电话:62888603、62883063。
2、体检日期和体检医疗机构,按照属地、就近、方便的原则安排,并打印在《体检手册》上。
3、体检人员应在家属陪同下按指定日期空腹前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4、居住在苏州市区以外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到园区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预约体检;其中已办理居外就医手续的人员,可在居住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2009年12月31日前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销体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