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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4 2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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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月标准提高到430元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的通知》(苏园管[2009]40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

  本次调整、补发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共涉及20.6335万人次(其中新动迁5.8359万人次,老动迁14.7976万人次),每月将增发81.66万元,1-7月合计补发资金619.005万(其中新动迁175.077万,老动迁443.928万)。

  由于调整补发影响大、任务重、时间紧,为了确保将1月至7月的生活费差额正确并及时的发放到位,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通力合作,经过紧张的程序调整、业务操作、财政局请款等工作准备,顺利完成了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的补发工作。

  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标准又一次提高了,这将进一步改善养老年龄段征地农民的生活,确保征地农民生活上有更好的依靠,这充分体现园区政府对征地农民的关心。伴随着园区征地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园区创建和谐社会的脚步将又向前迈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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