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中心简介
业务统计

企业参保登记
员工账户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单位预约取号

2010-02-10 23:02:25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2010年园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近日,根据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园区统筹范围内3123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53.63元,确保了退休人员在春节前能领到养老金的增资金额。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园区退休人员,调整方法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两个部分。其中,普遍调整包括:1.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10%增发基本养老金;2.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1320元的人员,在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调整后再统一增发28元,此项增资和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增发额相加不得高于132元;3.对2009年12月31日前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退休类别和年龄段再分别增加20-50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适当增发的对象包括:1.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3.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4.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以上4类人员,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予以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另外,根据园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定,中心还完成了园区2576名享受公积金养老待遇的原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增资工作,月人均增加89.95元,平均养老金增至706.26元。

  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退休人员2010年1至2月的养老金增资部分通过银行发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存折上,退休人员可从2月11日起至农行网点领取。从2010年3月份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62888222。

附:2010年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表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2月10日

 

2010年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表

(一)普遍调整

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含退养,下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水平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1320元的人员

在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调整后再统一增发28元,此项增资和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增发额相加不高于132元。

年满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

满70不足75周岁

30

年满70周岁及以上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

满70不足75周岁

20

满75不足80周岁

40

满75不足80周岁

30

满80周岁及以上

50

满80周岁及以上

40

(二)适当增发

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00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正高

70

副高

60

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50

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

5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424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