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娄葑镇莲花社区的王先生,参加了园区居民医疗保险,今年3月初不幸患重症胰腺炎,在市区某三级医院治疗,4月5日康复出院,共花去医药费155200元。巨额的医药费让大病初愈的王先生一筹莫展,谁知在办理结账手续时,他竟意外地发现医保基金帮助他结付了117900元之多,合计了一下,医疗费用总结付率已经达76%,这大大减轻了自已的经济负担。如果按照去年的医保政策,王先生这次住院只能报销99600元,结付比例仅为64%。今年4月1日进入新的医保结算年度,医保待遇大幅提高,王先生比去年多报销了18300元(见表1),结付比例提高了近12%,这让王先生感慨万千。
表1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王先生2011年和2010年住院费用结付对照表
分段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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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城乡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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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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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与2011年
报销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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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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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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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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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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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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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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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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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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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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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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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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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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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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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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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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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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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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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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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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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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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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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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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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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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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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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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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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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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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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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王先生共计发生医药费155200元,其中符合医保结付范围的费用计145000元。
近年来,园区医疗保险逐年调整医保政策,不断提高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生育保险等相关待遇。今年4月1日园区医保政策再次优化,除了像王先生这样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大幅提高医疗待遇外,公积金参保人员也是此次政策调整的受益人。今年再次为公积金医疗保险退休会员的年度可支用额度增加了50元(见表2),其他类型退休人员也有相应提高。公积金和居民医保大病住院起付标准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降低为300元和200元,当年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由200元降低为100元。
表2 2011年和2010年园区门诊医疗费用支用额度对照表 (单位:元/年)
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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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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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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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会员中70周岁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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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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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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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会员中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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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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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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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劳模”及“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人员在上述退休会员支用额度基础上进行增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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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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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计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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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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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计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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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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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计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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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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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计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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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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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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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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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以上残疾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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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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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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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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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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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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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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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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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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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今年公积金生育保险还扩大了因生育引起疾病的病种报销范围,从原来的4种增加到11种。同时,救助人员的医疗负担进一步降低,符合规定的救助人员在救助医疗机构就医时,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后,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均由70%提高到了80%。
政策优化了,参保人员能否按时享受到调整后的医疗待遇,关系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百姓民生。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月份接到政策后专门安排人员落实此项工作,及时根据政策规定(见表2),对医疗生育保险结算程序进行调整,同时在3月31日晚上加班加点将2011年度医疗保险门诊可支用额度计入个人医疗账户,共涉及需医疗打账的各类参保人员10258名,确保了每一位参保人员都能在4月1日及时享受到2011年度提高后的医疗生育保险等相关待遇。
社会医疗保险关系到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关系百姓健康的民生工程。提高医保待遇,为园区参保人员的健康提供切实的保障,增强园区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园区政府的社会责任和不懈追求,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时刻围绕“提升作风效能”的主题,致力于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在医保服务工作中为每一位园区人撑起健康保护伞。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