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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1 14: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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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标准再调整,社会保障惠民生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规[2012]14号)文件精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2年7月完成园区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主要是提高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最低标准由原来的650元/月提高到741元/月,最高标准由1140元/月提高到1370元/月。为确保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到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中心对1932名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失业待遇统一按新标准重新进行审核,经核算,此次调整共涉及1510人,其中失业金标准调至741元的有549人,调至1370元的有730人。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从 2012年7月份起,失业人员即可通过中心或各乡镇办事处自助服务区或直接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平台按照新标准登记并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将按新标准执行。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消费成本也逐年攀升,为了更好的保障民生,中心每年及时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园区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同步调整,以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享受到新待遇标准。从2007年7月到2012年7月,短短5年时间,失业金的最低标准从400元/月提高到了741元/月、最高标准从620元/月提高到了1370元/月,提高幅度平均翻了一番,涉及调整人次超过了4000人,进一步减轻了广大失业人员生活上的压力。
随着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待遇也不断提高,如何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提升生活质量等民生问题,也将成为社会保险发展的重要方向。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服务”这一永恒的主题,为园区每一位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更好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社会保险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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