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生活费是被征地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如何确保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三年多努力,探索出征保工作新途径,今年10月,实现了5.96万名被征地农民的征地生活费全面统一社会化发放。
征地拆迁是地方开发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安置,则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业园区18年开发建设铸就的经济发展奇迹,12.7万被征地农民功不可没。多年来,园区管委会一直十分重视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早在1996年,就已委派公积金中心承担园区征地生活费发放工作。
小刘是公积金中心的一名员工,负责征地生活费的发放工作已有些年头。他回忆说:“那时候发放的方式是,中心每月将当月生活费发放明细、发放总额拨付给各镇,由各镇分发至各社区,社区再分发到被征地农民个人。中间环节繁多,人员信息动态变化难以抓准,最怕的是发晚或发错。”
这种传统的发放模式到了2009年,有了新的转变。公积金中心制定的“三年两步走”的社会化发放方案获得管委会的通过与支持。在园区管委会的关心下,在各镇政府的积极配合下,2010年1月,启动了园区动迁产生的被征地农民,以及2004年后乡镇动迁产生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费社会化发放工作;今年10月,又将2004年前乡镇动迁产生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费纳入社会化发放的范畴。
社会化发放带来的不是简单的发放方式的改变,其产生的正作用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影响深远。
一是建立了一套准确的人员信息库。从2009年8月起,公积金中心组织各社区,对所有被征地农民的当前所属社区、住址、通讯方式等社会化发放信息进行了统一采集,并将人员信息通过银行系统、公安信息系统进行了逐一比对和合法性验证,再经过社区公示,至2009年12月底,建立了12.7万条动态准确的被征地农民基本信息库,为社会化发放乃至整个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是确保了每月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每月20日前,按时将生活费直接发放至个人存折,省去了原来公积金中心发放至乡镇,乡镇分发至社区,社区再发放至个人的多重环节,既保障能够按时领取生活费,也最大限度方便居民在家门口领到钱,真正做到了服务零距离。
三是实现了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管理。通过社会化发放,公积金中心全盘掌握了每个人的基础信息和每笔资金的流向,杜绝了资金冒领、重复领取、超限领取的可能性,从而保证了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合理使用和高效管理。
据公积金中心统计,从2010年1月实施首期社会化发放至今,中心已累积完成34期征地生活费社会化发放,累积发放203.67万人次,发放资金7.34亿元,发放准确利率始终保持在百分之百。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化发放,是一件普惠民生的实事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承“精准、及时、高效、服务”的原则,不断创新服务,将这件惠泽民生的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