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吴先生,今年1月初不幸患白血病,在一三级医院住院治疗,3月15日办理出院时,合计了一下共花去医药费近30万元。巨额的医药费给本来经济并不富裕的吴先生一家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正当吴先生一筹莫展时,院方告知他,医保基金已帮助他结付医药费238800元,个人只需支付现金60700元,大大减轻了吴先生的经济负担,医保结付率达到了80%。若按去年的政策,吴先生这次住院只能报销167400元,结付比例仅为56%。2013年1月1日进入新的结算年度,医保待遇作了大幅提高,与去年政策相比多报销71400元(见表1),医保结付率提高了近24%。
表1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吴先生2013年和2012年住院费用结付对照表
分段医疗费用 |
2012年居民医疗保险 |
分段医疗费用 |
2013年居民医疗保险 |
2011年与2012年 |
结付比例 |
报销金额 |
结付比例 |
报销金额 |
报销差额 |
800-4万 |
75% |
29400 |
600-4万 |
75% |
29550 |
150 |
4万-10万 |
80% |
48000 |
4万-10万 |
80% |
48000 |
0 |
10万-20万 |
90% |
90000 |
10万-20万 |
90% |
90000 |
0 |
20万-50万 |
无 |
0 |
20万-50万 |
95% |
71250 |
71250 |
合计金额 |
|
167400 |
|
|
238800 |
71400 |
注:吴先生共计发生医药费299500万元,其中符合医保结付范围的费用计275000万元。
2013年度园区医疗保险政策除了对吴先生这样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大病住院待遇做了大幅提高,从20万的住院封顶线提高到了50万、住院结付比例增加到95%、从800元的住院起付线降低到600元。同时还对门诊、门诊补助待遇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提高城镇居民门诊补助限额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提高被征地居民门诊补助结付比例从区内结付70%、区外结付50% 分别提高到80%和60%,被征地居民的高血压、糖尿病的补助限额也同步进行了提高。
在居民医保待遇提高的基础上,2013年4月1日职工医保及医疗救助的相关待遇也做了相应提高,大幅增加个人门诊补助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补助支付限额分别由2800元、3300元提高到3500元和4000元。同时,进一步加大特困人员的救助比例,经批准享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的特困人员,门诊自负部分的救助比例分别提高到85%、90%和95%。
此外,2013年还增加了居民医保产前补助待遇,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对其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予以补助,定额标准为300元。
为确保园区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按时享受,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政策文件后专门安排人员落实此项工作,根据政策要点,对医疗保险结算程序进行调整测试,从而保证了每位参保人员都能及时享受到提高后的医保相关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医疗保险待遇的不断提高,可以更好的减轻患病人员的经济负担,为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健康提供切实的保障。2013年,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时刻围绕“品质服务年”的主题,致力于提高经办效能、提升服务品质,为园区百姓提供更贴心、更优秀的社保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