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15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专项稽核工作正式启动,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稽核500家参保单位,稽核内容主要是参保单位2014年度员工人数、工资性收入及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今年已是中心第四次开展年度缴费专项稽核工作。从2012年开始,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经连续三年开展了此项工作,有效促进了社保(公积金)的应缴尽缴,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社保(公积金)风险,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专项稽核继续采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方式开展,受委托的5家会计师事务均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为确保稽核工作顺利开展,中心统一对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社保(公积金)知识及稽核程序、稽核方法、稽核纪律等的培训。
按照要求,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将提前与被稽核单位联系,并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持加盖中心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稽核通知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前往被稽核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各被稽核单位应积极配合,根据要求提供单位的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财务账表及凭证等材料。实地稽核结束,会计师事务所将出具《稽核情况汇总表》和《稽核情况明细表》,由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中心将根据稽核质量、稽核纪律、被稽核单位反馈意见等情况,对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核,规范稽核行为。请被稽核单位填写《稽核通知书》下方的《反馈意见书》后寄回或送至中心审计稽查科。如有疑问,可以联系中心审计稽查科咨询(地址: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2楼,邮编:215028,电话:62885492、62888648)。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