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的要求,全国3600万建筑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这项工作园区走在了全国前列,早在该意见出台前,自2008年5月15日起,园区就开始实行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凡在苏州工业园区辖区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都应当为本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园区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快速的开发建设步伐,大大小小的建筑施工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建筑企业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因工致伤事件时有发生,急需社会保障。自园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政策实行以来,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和农民工家庭的幸福安康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园区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由企业全额缴纳,个人无需承担缴费,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仅2015年截止到11月底,园区公积金中心就受理了530多个建筑施工的缴费,累计收缴工伤保险基金约1232万元。2008年以来,中心认定农民工工伤已达601例,享受待遇人数不断增长,2012年一度达到了上年的4倍之多,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金额截至到目前已累计达到9216.62万元。园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为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可享受待遇提供了切实保障,为园区广大建筑企业农民工撑起了坚强的保护伞。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