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军人保险法》,维护工业园区良好的拥军氛围,中心转移接续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
一、经办服务 高效灵活
今年是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开展的第四个年头,柜面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和流程已相当熟悉,可以准确回答退役军人及家属的咨询,做到一次告知、即时办理。在此基础上,面对特殊情况,可以灵活处理。有时由于部队安置地信息采集问题造成资金错划,中心工作人员在确认安置地的情况下,可以先收取材料,然后主动联系部队、相关社保机构协调解决。使工作人员“多联系”,让退役军人“少跑腿”。
二、增发补助 落实到位
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财务部下发《关于补发2014年度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13号),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要求高、任务重。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经过细致查询转移数据、精确计算补发金额、沟通财务协调处理等一系列工作步骤基本完成了补发工作,工业园区总计惠及38名退役军人,增发补助资金90,250.13元。
三、清理核实 做好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财务部下发《关于清理核实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08号),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清理核实工作,做到了资金归属清、接续人数清、办理情况清,对出现的问题和未完成的事项,做好情况分析、工作安排,同时持续跟踪核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温馨提醒:请尚未完成退役后养老关系转移接续的人员携带《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及时至园区社保(公积金)中心本部及办事处完成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