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6年1月1日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顺利实施,园区社保中心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完成了2016全年保费收缴、年度余额结转及信息系统调整工作,保证了21万名园区参保居民(其中户籍居民9万、学生12万)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可顺利实现刷卡就医。
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涵盖了园区所有被征地居民、城镇居民、少年儿童以及各类园区在校的大中小学生,待遇内容包括门诊、门诊补助、门诊特定项目、大病住院以及生育补助。近年来,园区居民医保待遇也积极根据居民就医的实际需要进行了不断提高,2016年居民医保门诊补助额度又有增加,从原有的2000元/年(男60女55周岁及以上的2500元/年)提高到2500元/年(男60女55周岁及以上的3000元/年)。
为了保证居民医保数据运行的安全性与准确性,中心在1月1日零时安排人员分三批前往市立医院、九龙医院及娄葑医院进行现场刷卡测试,以确保系统实施准确无误。截至1月6日,已有2.7万人次按新居民医保政策顺利刷卡就医。
附:2016年度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数一览表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1日
2016年度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数一览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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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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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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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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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安置人员(第二年龄段人员)及历史遗留问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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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人员(第三、四年龄段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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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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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及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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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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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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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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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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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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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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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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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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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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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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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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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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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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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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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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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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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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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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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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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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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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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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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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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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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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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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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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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0女5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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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0女55周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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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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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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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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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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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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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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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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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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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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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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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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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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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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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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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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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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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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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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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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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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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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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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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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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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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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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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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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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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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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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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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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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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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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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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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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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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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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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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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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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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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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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肿瘤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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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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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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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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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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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康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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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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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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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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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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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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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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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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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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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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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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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为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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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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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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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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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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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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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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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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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第二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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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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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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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第三次及以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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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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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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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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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点至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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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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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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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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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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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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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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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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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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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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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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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住院费用直接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上述规定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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