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中心简介
业务统计

企业参保登记
个人信息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单位预约取号

2016-05-03 14:24:44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园区社保及基层服务网点 助力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长期以来,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服务,时刻关注新政发布,并积极学习妥善安排以响应新政及与时俱进服务民生。
  依照自2016年01月15日起施行的《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可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当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包含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按照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可获得如下得分: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0分;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分。由此可以看出,参加社会保险是申请纳入积分管理的先决条件和敲门砖,同时对比其它得分项,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在积分管理中不仅占比较重,而且可操作性强无需耗费会员额外的精力。
  自此规定颁布后,中心及各基层办事处面临井喷式的社保业务咨询及办理状况,为缓解此项业务的集中办理给业务大厅带来的服务压力,园区社保中心及各基层办事处已颇具前瞻性地积极准备、妥善安排好应对之策。一方面是还未参加社保的人员前来咨询如何参加社保,园区社保中心要求各工作人员详细解释说明参加社保的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流程等。特别是来自无园区户籍但在园区开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的问询,按政策规定其具备参保资格,但多数都不熟悉流程,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为尽快使其完成参保流程,保障他们在2016年4月30日截止日期前完成积分入学申请,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时间节点在其社保开户时给出最佳建议(按月申报缴费或年申报缴费)并进一步指导网上操作申报缴费等,大大缩短了其办理的时间;另一方面是为更好服务于已参加社保的会员,当需出具相关的社保证明、缴费明细时,园区社保中心业已开通网上、现场触摸屏客户端自助打印服务,未能自助打印成功的,也可在就近的园区社保中心各基层办事处柜台打印证明,大大方便了会员的业务办理。
  继往开来,园区社保中心及基层办事处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服务民生的道路上,我们将永不止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5月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424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