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园区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险水平,园区下发《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园区医保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4月1日起,新增门诊特定项目病种。
此前,园区医疗保险门特病种有八项。据统计,累计已经已有10586人申请了待遇资质。去年一年累计就诊28962人次,基金支付3472万元,结报率高达90.38%,有效减轻了特殊病种患病群众经济负担。
“这些年,要求新增门特项目病种的呼声很高。我们根据群众需求,经过充分调研,邀请三级医院的专家参与论证,最终确定将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冠心病(心肌梗死型)、癫痫、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纳入门特项目。”园区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新增的五个门特项目经三级定点医院诊断、社保中心确认后,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专科药物费用,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系统性红斑狼疮,1万元年度限额内结付90%;严重冠心病(心肌梗死型),3千元年度限额内结付90%;癫痫、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三类免疫系统疾病,2千元年度限额内结付90%。
园区社保中心也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在申请资质认定时,需附近期治疗记录和相关检查报告。其中:严重冠心病(心肌梗死型)需附支架手术的出院记录,其他四个门特病种需附近期出院记录或检查报告单。
目前,各定点医院正有序开展信息系统开发工作。在系统上线前可至社保中心结报,系统上线后直接刷卡结付。
此次医保政策调整还提高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以及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医保的筹资标准。调整后,70周岁以下由1200元提高到1250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由1400元提高到145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650元提高到1700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医保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