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传出好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险水平,自2018年4月1日起,园区对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一、提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金额
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提高50元,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提高到130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提高到15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提高到1750元。
二、提高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付限额
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人员门诊补助限额分别由3800元、4500元提高到4000元和4800元。
三、新增门诊特定项目
帕金森综合症、炎症性肠病(限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和慢性阻塞性肺病增设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特定项目病种。
帕金森综合症和炎症性肠病(限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在4000元年度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慢性阻塞性肺病,在3000元年度限额内按90%的比例结付。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申请资格认定时,需附近期治疗记录和相关检查报告。
目前,各定点医院正有序开展信息系统开发工作。系统上线前可至社保中心结报,系统上线后直接刷卡结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