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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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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苏园劳保〔2017〕13号
各有关参保人员: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将2017年度(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7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4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为196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80元,最高为3920元(详见附表)。
  二、2017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697元,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134.85元。每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2.5元从其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三、上述缴费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附表:
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及档次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1
2400
480
2
2600
520
3
2900
580
4
3200
640
5
3500
700
6
3800
760
7
4200
840
8
4600
920
9
5100
1020
10
5600
1120
11
6100
1220
12
6700
1340
13
7500
1500
14
8500
1700
15
10000
2000
16
12500
2500
17
15000
3000
18
19600
3920
基本医疗保险
2697
134.85
说明:1、本表所列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按2.5元/月从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2、本表适用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如此期间内缴费比例发生变化,缴费标准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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