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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11: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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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缴费

 

①结算年度申报:单位在下一结算年度开始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计算出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本结算单位所有员工的年度缴费基数。
②补充申报:单位每月14日前(不含14日),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申报当月新增员工的缴费基数,原已申报员工的缴费基数调整或离职员工的申报减少。
③中心根据单位申报的缴费计划,按月生成缴费金额,把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分两笔数据通过专线传输给银行托收。两笔金额同时有足够的资金予以扣缴时,才能扣款成功。每月的15日、20日、25日、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年申报单位正常扣款时间。在扣款时间内,单位应该在银行托收账户上留足金额以便扣缴,逾期不再补扣。当月未扣缴到账的,次月起将作为欠费处理。单位应按补缴规定,申请补缴。
④扣缴成功后,中心按规定将扣缴金额分别计入员工个人账户及相应的统筹账户。单位在扣款到账的5个工作日后,可至托收银行领取《专用缴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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