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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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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的待遇

 

(四) 工亡职工除享受(表一)的待遇外仍可享受以下待遇。
(表四)

待遇科目
待遇标准
支付时间
列支渠道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认定时间(11年1月1日)
60个月的苏州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认定完成后
工伤保险基金
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丧葬补助金
6个月苏州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孤寡
本人工资40%
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亡次月起
其他亲属
本人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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