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答:(一)江苏省外流动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或者参保失业人员回户籍地申领待遇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线上办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线下办理:
1.申请办理转入苏州工业园区请至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汇金大厦本部
2.申请办理转入外省市请咨询转入地社保机构。
(二)江苏省内流动
江苏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联网互认,无需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