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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8 07: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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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2014年3月1日起,园区对长期未用住房账户基金的职工实行补贴,请问如何申请?
 
答:长期未使用住房账户基金,是指职工个人住房账户(包括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计划的住房账户、乙类计划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及原公积金普通专户在留足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所需基金以外的余额,以下统称住房个人账户)开立五年以上(含五年),在住房个人账户销户前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五年以上(含五年)未提取过住房个人账户基金。
这里指的开立五年,是指账户从开立开始至缴纳结束满五年。
该补贴业务在职工个人账户销户时办理,补贴资金划转至本人市民卡或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中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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