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目前园区退休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条件是什么?
答: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 园区退休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满 25 年、女性满 20 年。
⑵在苏州市行政区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当满10 年。经县(区) 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调动至园区的人员、 按照国家安置政策规定由园区接收并安置的转业军官、 符合规定引进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以及园区管委会确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办理退休手续时, 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 可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足。 一次性补缴的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