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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16: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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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上半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定点单位:

        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单位)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证园区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进行了2009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此次行政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共抽查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34家,其中定点医院4家,定点门诊医疗机构10家,定点零售药店20家。总体上看,大部分定点单位都能自觉按照医保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执行医疗法律法规;二是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三是药品管理与医疗收费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此次考核检查过程中,部分定点单位由于政策掌握不够、内部管理不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依法执业问题。主要表现在:①部分定点单位药品及医用材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亟待加强;②部分定点单位存在超量(品种、数量)配药现象;③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无医保处方销售处方药,未认真查验就医证卡、发生冒名配药等行为。

        2、收费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①药品和医用材料对照错误,超限价、多收费的情况时有发生;②自费医疗项目无告知,医疗收费与医嘱及病程记录不符;③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被抽查药品的进销存不符现象。

        三、处理意见

       1、对各被检单位出现的违规问题,将按《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处理,违规扣分将计入年度综合考评一并计算。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定点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为保证参保人员正常购药和用药安全,根据医保管理和定点协议管理有关条款规定,决定对斜塘老百姓药店、园区嘉和药房、跨塘宏福大药房、苏州中山百草堂国药有限公司等四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定点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认真自查自纠,真正建立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和与之相应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依法执业。我局将加大不定期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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