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保登记
个人信息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单位预约取号

2013-08-19 15:56:48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专项稽核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基金征缴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8月19日起开展2013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专项稽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稽核工作由中心随机抽取500家参保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稽核单位人员参保、缴费基数等情况等进行专项稽核,稽核内容主要是2012年度员工人数及工资性收入。
        二、从8月19日起,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要求与被稽核单位进行联系,并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持加盖中心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稽核通知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前往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
        三、各被稽核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根据要求如实、完整的提供2012年度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财务账表及凭证等材料,并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稽核结束,各被稽核单位应认真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稽核情况汇总表》和《稽核情况明细表》,确认数据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后,将按规定要求缴费基数存在差额的单位办理补缴及基数调整手续。
        五、为规范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稽核行为,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明确了稽核纪律,请被稽核单位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稽核通知书》下方的《反馈意见书》后寄回或送至中心审计稽查科(地址: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11楼,邮编:215021,电话:62885231、62885492)。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424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