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自07年在园区参保,现在怀孕5个月,准备回自己爸妈户籍所在地生孩子,请问下,这样的情况申请生育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报销的流程是什么?报销费用范围是多少?
答:在2011年7月1日,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参保女员工回户籍地生育无需至中心办理审批。
参保女员工须在生育出院后六个月内,到“中心”办理费用结算,需提供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
2、《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清单》(表C2)一式二份;
3、住院期间费用清单、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回户籍地生育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回父母户籍地生育的需提供)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女员工符合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生育费用都是可以全额报销的,报销同时额外给予营养补贴700元、保健补贴1000元,具体金额生育报销前公积金中心业务柜台会根据您的住院明细清单审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