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去年贷款买的苏州市、昆山县、锦溪镇的房子,我缴交的是园区A类公积金,请问新政策实行后能不能用园区公积金摊还房贷?
答:苏州大市范围指苏州市本级(含金阊区、平江区、沧浪区和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吴江市、昆山市、常熟市。
正常缴费期间的甲类公积金会员,首次购房动用园区公积金的,2011年7月1日前购买园区外苏州大市内住房的,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在留(补)足本次动用前的养老应计存款额后,可按规定申请购房一次性提取和按月偿还购房贷款。购房一次性提取时限:自发票开具的一年内,逾期不予受理。